led格栅灯erp认证能效标准
欧盟规定:所有在欧洲销售的电子电器产品必须要达到ERP检测或ERP认证要求(欧洲能耗有关联的产品节能要求)
如果您想把led格栅灯销于欧洲,就必须通过ERP能效测试。欧洲的能效主要是以欧盟的ERP的要求为代表。ERP指令和LVD指令、EMC指令一样,也被纳入欧盟的CE体系里。因此相关涉及产品都要符合ERP要求后才能在产品铭牌上标注CE标志并有指定机构负责市场监督,是欧盟的强制执行的要求。
led格栅灯ERP认证能效标签(EU)874/2012
该指令范围覆盖的产品包括细丝灯、荧光灯、高强气体放电灯、LED灯和LED模块。该指令还适用于使用上述光源的灯具,包括整体使用在其它产品中的情况,但是它的能源输入不依赖产品的首要用途,如家具。该指令不包括:
1.光通量小于30lm的灯和LED模块。
2.使用电池的灯和LED模块。
3使用在器具中,主要使用目的不是照明的灯或LED模块,如i.发光作为化学或生物过程的媒介物(如光学治疗、园艺学、灭蚊器等产品)。
4.影像和投影产品(如相机的闪光灯、复印机、投影仪等)iii.加热(如红外灯)。
5.信号传输作用(如机场灯)但如果这些灯标明为照明使用,则不排除在此指令范围之外。
6.LED模块是灯具的一部分,不可由最终用户移除,除非作为分离的一部分单独出售。
7.led格栅灯使用在首要用途不是在照明的产品上,但是如果灯单独出售,则应该包含在此指令范围。
8.led格栅灯认证不符合指令2009/125/EC2013和2014年的要求。
9.设计使用(a)到(c)点列出的灯或LED模块的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