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澳洲电器安全与电磁兼容的要求
电器安全要求
澳洲的电器安全合格评估,是由州/郡政府依据「1945 年电气安全法」(Electrical Safety Act of 1945) 的统一互惠审批计划管理。此计划把电器产品分为两大类:
1.须申报产品 ─ 须符合相关的澳洲安全标准,并需取得州/郡政府的认可证书 (Certificate of Approval)。
2.无须申报产品 ─ 可毋须认证直接售卖,但制造商须保证产品的电器安全符合澳洲标准AS/NZS 3820:1998 (Essential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ow Voltage
Electrical Equipment); 亦可选择向州/郡政府申请合适证书 (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
一、电磁兼容性要求
澳洲的电磁兼容性 (EMC) 符合计划是依据1992 无线电通讯法 (Radio Communications ACT 1992) 所制订,所涵盖的产品范围很广,包括电动机驱动及发热的电器产品、电动工具及类似产品、电灯及类似设备、电视接收器及音响设备、信息科技产品、工业科学及医疗用仪器设备、点燃引擎和弧焊设备等。该计划根据产品产生电磁干扰的危险程度,将产品划分为三类,第二及第三类产品必须附有 C-Tick 标记。但无论产品属于哪一类别,均必须符合相关的 EMC 标准。
符合性类别 类别说明 符合性要求
第一类 对使用无线电频谱的装置只有轻微影响的产品,如:· 手动的开关或简单的继电器 · 无刷鼠笼型感应电动机 · 交流电源 / 电源变压器 · 电阻 在产品上附加C-Tick 标记属自愿性质,澳洲供货商如选择使用 C-Tick 标记,则需持有合格声明书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及产品资料。
第二类 对使用无线电频谱的装置有较大影响的产品,如:· 微处理器或连时钟的数码装置 · 整流器或滑环式电动机 · 弧焊设备 · 交换式电源供应器、光度调节器和电动机速度控制器 · 信息科技 (CISPR 22) 类别的电讯终端机设备 (自2003年11月7日起从第三类改为第二类) 强制要求在产品上附加C-Tick 标记,澳洲供货商需持有合格纪录,包括合格声明书、产品资料及测试报告或技术结构档案 (Technical Construction File)。
第三类 对使用无线电频谱的装置有严重影响的产品,如工业、科学及医疗用仪器设备第2 组 (CISPR 11)。 强制要求在产品上附加C-Tick 标记,澳洲供货商需持有合格纪录,包括合格声明书、产品资料及认可的测试报告或技术结构档案。
澳洲供货商要先取得澳洲通讯及传媒管理局 (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Authority) 的批准,才能使用 C-Tick 标记。如须同时符合电气安全及电磁兼容性要求的产品,可使用 RCM 标记 (Regulatory Compliance Mark)。
电讯设备
在2001电讯卷标(消费性设备及消费性电缆产品)公告 (Telecommunications Labelling (Customer Equipment and Customer Cabling) Notice 2001) 中所规定的电讯产品,其澳洲供货商必须确保有关产品符合公告内所指定的技术标准,并在产品上附加 A-Tick 标记,才把产品推出市场或接驳至电讯网络。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必须附有不符合卷标及警告字眼。卷标公告根据产品对人身安全及电讯网络或设施完整性的影响程度,将产品划分为三类,对每类产品的符合性要求也有不同。另规定澳洲供货商要先取得澳洲通讯及传媒管理局的批准,才能使用 A-Tick 标记。
符合性类别 符合性要求
第一类 澳洲供货商须持有合格声明书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及产品资料。
第二类 澳洲供货商须持有合格声明书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产品资料、测试报告及具有认证机构确认的合格证明。 第三类 澳洲供货商须持有合格声明书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产品资料、认可测试机构 (Recognised Testing Authority, RTA) 签发的测试报告及具有认证机构确认的合格证明。
Ang 话题:澳洲/新西兰产品认证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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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澳贸易的迅速发展,机电产品已经成为中国对澳第一大类出口商品.针对出口澳洲/新西兰电气电子产品认证常见的问题,下面作出了相关解答:
1. 为何澳洲产品认证常被称为SAA认证?
SAA为澳大利亚标准协会(Standards Association of Australia)的简称,是制定澳大利亚标准的机构,作为标准制定机构,SAA于1988年又改名为Standards Australia,1999年又由协会改为有限公司,称为Standards Australia International Limited,简称为SAI.SAI是一个独立的股份公司,与政府没有直接的关系,尽管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是它的股东.SAA的认证标记曾经在产品获得认可后允许使用,但早已废除并不再使用至今已二十多年了.所以目前没有所谓的SAA认证了,只不过由于澳洲目前的产品认证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证标志和唯一的的认证机构,很多人为简单起见,还是把澳洲的产品认证称为SAA认证.
2. 澳洲产品认证有哪些方面?具体情况及要求是什么?
澳洲电气电子产品认证主要包括分为安规、电磁兼容、能效三方面. 一、 安全法规(Safety Regulations) 电气产品分为:
i.强制认可-申报产品:主要有56大类产品,目录见www.tcaust.com,主要为普通家用电器和标准附件.产品符合安全标准后获取认可证书,产品必须标记认可标志.认可标志是由一个代表颁发认可的洲的字母加上由管理机构分配的数字组成.例如N012345,N指新南威尔士,后面数字为证书号.一般证书五年有效.2008年8月1日起TCA开始颁发自己的证书,证书编号将不一样,效力等同.
ii.非申报产品:未列入申报产品目录的产品为非申报产品,认可不是强制的,但同样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也可以自愿申请认可,认证机构可以颁发适宜性证书.认可标志例如是CS12345N,CS指适宜性证书,N指新南维尔士,中间数字为证书号.
二、 电磁兼容
在澳大利亚电磁兼容性由ACMA(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Authority澳大利亚通讯媒体管理局)监控,根据澳大利亚的EMC框架文件,电气电子产品分为三级,供应商在销售二、三级产品前必须在ACMA注册申请使用C-TICK 标志.
一级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干扰辐射较低的产品,如手动开关、简单的继电器、单向鼠笼式电感电机、电阻等.这类产品可自愿申请使用c-tick标志.
二级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干扰辐射较高的产品,如开关电源、电焊机、调光器、大部分的家用电器等. 三级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干扰极高的产品,即CISPR11与CISPR22覆盖的产品.
注册申请使用C-Tick/A-Tick和RCM标志的申请人只限于在澳大利亚的注册公司.TCA能够提供作为海外公司在澳洲的法定代理商的服务,使得这些海外公司也可以得到供应商号码以使用C-Tick /A-Tick和RCM标志.注:A-TICK方面,在澳洲只有两家机构可以做,而TCA是其中一家. 三、 能效标签
除安全和EMC要求外,许多电器产品均需要具备能耗标贴方可在澳洲市场出售,例如: • 冰箱和冷柜; • 干衣机; • 空调; • 洗碗机; • 洗衣机等等.
对家用电器的强制性能效措施
家用电器 能效标签生效日期 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生效日期 澳大利亚标准
冰箱/冷柜 1986/1987 1999年10月,2004年10月修订,2005年1月1日生效 AS/NZS 4474 空调 1987 尚无MEPS AS/NZS 3823 洗衣机 1990 尚无MEPS AS/NZS 2040 干衣机 1990 尚无MEPS AS/NZS 2007 洗碗机 1988 尚无MEPS AS/NZS 2442
压力存储式热水器 尚无标签 1999年10月,2005年修订
四、 医疗电器测试
TCA医疗电器实验室是澳洲唯一认可的能按AS/NZS 3200和IEC 60601系列标准测试医疗电器的实验室.
3. 澳大利亚产品认证与新西兰产品认证的关系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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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与新西兰两国之间在产品安全和电磁兼容方面的认证认可管理方面签订有互认协议,所以产品只要取得澳大利亚认证即可在新西兰销售.
4. 澳洲/新西兰电气产品认证证书的颁发机构是?
澳洲与新西兰的认证机构都是政府部门,它们与测试机构都是分开独立运作的,目前能够颁发电气电子产品认认证证书的管理机构主要包括位:
Officel of Fair Trading, New South Wales (NSW新南威尔士). Department of Industriall Relations, Queensland (昆士兰).
The Office of the Chief Electrical Inspector,l Victoria(维多利亚). Ministry of Commerce, New Zealand(新西兰).l
5. 为什么电气电子产品一定要符合C-tick的要求?
从1997年开始,绝大部分电气电子产品都必须符合电磁兼容性EMC框架文件的要求,其目的是减少电器产品的辐射并确保电器产品的设计不会被电磁辐射所干扰.其实施制度规定:按照基于CISPR文件的标准,通过测试或建立技术结构文件后,允许生产商/进口商进行自我声明并在产品上标示C-tick标记以表示符合性.所有进口商或制造商必须在澳洲通讯媒体管理局ACMA登记,以使用C-tick标记,该标记必须标识在产品上.C-tick标记包括了一个供应商号码,以清楚地表明产品的来源,便于可能的审核.ACMA负责随机进行审核,一旦发现不符合,罚金最高可达三万一千澳元.
6. 怎样进行澳洲电气产品认证? i申请人确定申请的认证类型
ii提交产品资料和测试申请:有无认可的CB/GS/EMC/其他测试报告,报告的审核和产品的预检查 iii确认认证要求和报价
iv按要求提交测试样品,支付预付款 v进行差异或全套测试 vii颁发证书或声明
7. TCA测试认证在澳洲的地位及服务.
澳洲测试认证所(Testing & Certification Australia,简称TCA)位于澳洲悉尼,是全澳最大的电力供应商-澳洲能源(EnergyAustralia)直属的国有测试实验室集团,具备国际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先进标准的测试检验能力,是亚太地区首屈一指的测试机构之一.
众所周知,新南威尔士洲是澳洲人口最密集经济最发达的洲,悉尼是中国商品进入澳洲市场的主要集散地,澳洲70%以上的电气产品认证证书在新南威尔士州获取,而TCA作为悉尼的测试机构,其产品合格性部门为客户提供了大量的有关测试和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