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工委员会
机构宗旨
IEC的宗旨是,促进电气、电子工程领域中标准化及有关问题的国际合作,增进国际间的相互了解。为实现这一目的,IEC出版包括国际标准在内的各种出版物,并希望各成员在本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本国的标准化工作中使用这些标准。近20年来,IEC的工作领域和组织规模均有了相当大的发展。今天IEC成员国已从1960年的35个增加到60个。他们拥有世界人口的80%,消耗的电能占全球消耗量的95%。目前IEC的工作领域已由单纯研究电气设备、电机的名词术语和功率等问题扩展到电子、电力、微电子及其应用、通讯、视听、机器人、信息技术、新型医疗器械和核仪表等电工技术的各个方面。IEC标准已涉及了世界市场中的35%的产品,到本世纪末,这个数字可达50%。
机构宗旨
IEC标准的权威性是世界公认的。IEC每年要在世界各地召开一百多次国际标准会议,世界各国的近10万名专家在参与IEC的标准制定、修订工作。IEC现在有技术委员会(TC)97个;分技术委员会(SC)77个。IEC标准在迅速增加,1963年只有120个标准,截止到2000年12月底,IEC已制定了4885个国际标准。
我国1957年参加IEC,1988年起改为以国家技术监督局的名义参加IEC的工作,现在是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名义参加IEC的工作。中国是IEC的95个技术委员会和80个分委员会的P成员。目前,我国是IEC理事局、执委会和合格评定局的成员。1990年和2002年我国在京分别承办了IEC第54届和第66届年会。2011年10月28日,在澳大利亚召开的第75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理事大会上,正式通过了中国成为IEC常任理事国的决议。目前,IEC常任理事国为中国、法国、德国、日本、英国、美国。
组织情况
IEC的理事会
目前有53个成员国,称为IEC国家委员会,每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机构作为其成员。每个成员国都是理事会成员,理事会会议一年一次,称为IEC年会,轮流在各个成员国召开。执行委员会处理理事会交办的事项。2011年10月28日,在澳大利亚召开的第75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理事大会上,正式通过了中国成为IEC常任理事国的决议。目前,IEC常任理事国为中国、法国、德国、日本、英国、美国。
IEC的执委会(CA)
执委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分为A、B、D三个组,分别在不同领域同时处理标准制订工作中的协调问题。 IEC目前有95个技术委员会、80个分技术委员会。我国于1957年成为IEC的执委会成员。
相关委员
IEC与通信有关的技术委员会主要有: TC1 名词术语; TC3 文件编制和图形号; TC12 无线电通信; TC46 通信和信号传输用电缆、电线、波导、RF连接器和附件; CISPR 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 TC77 电器设备(包括网络)之间的电磁兼容性; TC92 音频、视频和类似电子设备的安全; TC100 音频、视频和多媒体系统与设备; TC102用于移动业务和卫星通信系统设备;TC103 无线电通信的发射设备; JTC1/SC25信息技术设备的互连; JTC1/SC6 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与通信。IEC对于电磁兼容方面的国际标准化活动有着特殊重要的作用。承担研究工作的主要是电磁兼容咨询委员会(ACEC)、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CISPR)和TC77。随着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IEC拟在电磁兼容方面开展认证工作。
IEC与ISO
IEC与ISO的共同之处:它们使用共同的技术工作导则,遵循共同的工作程序。在信息技术方面ISO与IEC成立了联合技术委员会(JTC1)负责制订信息技术领域中的国际标准,秘书处由美国标准学会(ANSI)担任,它是ISO、IEC最大的技术委员会,其工作量几乎是ISO、IEC的1/3,发布的国际标准也是1/3,且更新很快。该委员会经ISO、IEC理事会授权使用特殊的标准制订程序,因此标准制订周期短,出标准快,但标准的寿命也短,有的几个月之内发布,过了几个月又马上开始修订。这主要是信息技术迅速发展造成的。该委员会下设20多个分委员会,其制订的最有名的OSI(开放系统互联)标准,成为各计算机网络之间进行接口的权威技术,为信息技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IEC与ISO使用共同的情报中心,为各国及国际组织提供标准化信息服务,相互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IEC与ISO最大的区别是工作模式的不同。ISO的工作模式是分散型的,技术工作主要由各国承担的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管理,ISO中央秘书处负责协商,只有到了国际标准草案(DIS)阶段ISO才予以介入。而IEC采取集中管理模式,即所有的文件从一开始就由IEC中央办公室负责管理。
宗旨
促进电气、电子工程领域中标准化及有关问题的国际合作,增进国际间的相互了解。为实现这一目的,IEC出版包括国际标准在内的各种出版物,并希望各成员在本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本国的标准化工作中使用这些标准。近20年来,IEC的工作领域和组织规模均有了相当大的发展。今天IEC成员国已从1960年的35个增加到60个。他们拥有世界人口的80%,消耗的电能占全球消耗量的95%。目前IEC的工作领域已由单纯研究电气设备、电机的名词术语和功率等问题扩展到电子、电力、微电子及其应用、通讯、视听、机器人、信息技术、新型医疗器械和仪表等电工技术的各个方面。IEC标准已涉及了世界市场中的35%的产品,到本世纪末,这个数字可达50%。
标准
IEC标准的权威性是世界公认的。IEC每年要在世界各地召开一百多次国际标准会议,世界各国的近10万名专家在参与IEC的标准制订、修订工作。IEC现在有技术委员会(TC)89个;分技术委员会(SC)107个。IEC标准在迅速增加,1963年只有120个标准,截止到2000年12月底,IEC已制定了4885个国际标准。
标准分类
简介
截止到1990年底,IEC总共发布约2700个IEC标准。这些标准按专业分为以下8类:
第—类
(基础标准):名词术语、量值单位及其字母符号、图形符号、线端标记、标准电压、电流额定位和频率、绝缘配合、绝缘结构、环境试验、环境条件的分类、可靠性和维修性。
第二类
(原材料标准):电工仪器用工作液、绝缘材料、金属材料电气特性的测量方法、磁合金和磁钢、裸铝导体。
第三类
(一般安全、安装和操作标准):建筑物、船上的户外严酷条件下的电气装置、爆炸性气体中的电器、工业机械中的电气设备、外壳的保护、带电作业工具、照明保护装置、激光设备。
第四类
(测量、控制和一般测试标准):电能测量和负载控制设备、电子技术和基本电量的测量设备、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核仪表、仪表用互感器、高压试验装置和技术。
第五类
(电力的产生和利用标准):旋转电机、水轮机、汽轮机、电力变压器、电力电子学、电力电容器、原电池和电池组、电力继电器、短路电流、太阳光伏系统、电气牵引设备、电焊、电热设备、电汽车和卡车。
第六类
(电力的传输和分配标准):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电线、低压熔断器和高压熔断器、电涌放电器、电力系统的遥控、遥远保护及通信设备、架空线。
第七类
(电信和电子元件及组件标准):半导体器件和集成电路、印制电路、电容器和电阻器、微型熔断器、电子管、继电器、纤维光学、电缆、电线和波导、机电元件、压电元件、磁性元件和铁氧体材料。
第八类
(电信、电子系统和设备及信息技术标准):无线电通信、信息技术设备、数据处理设备和办公机械的安全、音频视频系统的设备、医用电气设备、测量和控制系统用数字数据通信、遥控和遥护、电磁兼容性,无线电干扰的测量、限制和抑制;报警系统;导航仪表。
ANSI
ANS
I是国际标准化委员会(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5个常任理事成员之一,4个理事局成员之一,参加79%的ISO/TC的活动,参加89%的IEC/TC活动。ANSI 是泛美技术标准委员会(COPANT)和太平洋地区标准会议(PASC)的成员。
ANSI成立于1918年,原名是美国工程标准委员会(American Engineering Standards Committee;AESC),1928年改名为美国标准协会(American Standards Association; ASA),1966年改名为美国标准学会(America Standards Institute;USASI),1969年正式改为现名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s Institute, ANSI)。